参团游
★精心安排:
【严选精推】:平潭岛里逛红楼、鼓浪屿上寻小资、两岸情怀金门岛、厦门·金门一家亲、红色革命摇篮地古田、宋元第一港泉
州港!
【网红打卡】:小资圣地鼓浪屿‘拍照必去爱转角’、永定土楼和客家女拍个照、在平潭和大海来一张特色照吧!
【饕鬄大餐】:客家迎宾宴+闽南养生餐+武夷农家宴+泉州本帮菜+饕鬄海鲜大餐,一次福建游、闽菜当兴!
【旅程无忧】:全程一车一导,杜绝换车换导游影响心情、全程金牌导游,畅享白+黑24小时服务,无忧旅程!
★产品亮点:
1、海峡两岸情,到福建怎么能不去台湾的金门岛看看;
2、独家安排夜宿平潭岛,住在岛上.玩在岛上.吃在岛上,在岛上安静的发发呆,无人打扰,整个岛都是你的,做自己的平潭岛主!
3、一次大福建,从此无福建,全省大环游;
4、山海城楼岛,一次旅游全部带走,一次出发,绝无遗憾;
5、最重要的是全程导游不推自费景点,踏踏实实做旅游,不整虚假浮夸;
1、住宿:全程7晚当地经济型酒店标准间或当地民宿客栈标准间;(如果您是单人出游,将尽量安排拼住,如不能拼住请补足房差420元/人;房型安排上标间和大床都有可能,如您对房型有要求,请务必签约前确认房型)
2、门票: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大门票;
3、交通:南宁至南昌往返火车硬卧;行程内旅游观光巴士(保证每人一正座);
注:下铺数量有限先到先得(以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4、用餐:7早(酒店含早),5正餐(特色餐食)(未用不退,不占床不含早,早餐现付自理);
5、小童:2-11岁小童价格不含大交通/不占床不含早餐/不含门票,仅含当地旅游车费及导服费,
产生其他费用由敬请家长自理!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1、行程中客人自由活动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车、餐、导游)。
2、不含因单男单女产生房差及加床费用。
3、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
6、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7、鼓浪屿耳麦租赁费用20-30元/人
温馨提示
1、接待年龄仅限于30岁以上70周岁以下,谢谢支持,敬请谅解
2、同组报名客人不超8人,8人以上请提前联系我社计调,协商收客
3、本产品报价仅适用于广西户籍的客人,敬请谅解!
4、本产品属特惠回馈线路,参团客人不得中途离团,离团需补800元/人离团费
5、谢绝老师、同行、同行家属、记者、军官、单位员工集中出行,单人、全男不接,敬请谅解。
6、此条线路为超值特惠甩位价,临时取消费用不退,游客报名前请务必告知!(请在合同上备注注明)
7、一经确认后临时取消,出现两人以上的奇数时,我社有权优先协调安排拼房或者补足单房差,游客报名前请务必告知!
8、报名时请务必提供个人联系方式,并自行申请好健康码(最好是申请闽政通健康绿码!)
特别说明:
1、关于房型:厦门标间紧张,尤其是节假日。我们会尽量确保两位男士住标间,其余均有可能安排大床,如您对房型有要求,请务必在签约前确认房态,若无特殊需求,我们会酌情安排,如遇春节,国庆,旺季奇数出行请预补房差,不然我社有权安排男男拼房,女女拼房,酒店没有标准三人房,如出现3人不补房差,一般加钢丝床。
2、关于延住:可根据您的需求提供有偿延住服务
3、关于退费: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景点均不可退费;所有赠送项目如不使用,不退还费
4、当地餐厅里有卖台湾食品,水果及其他物品。鼓浪屿沿街商铺一条街的特产店,都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购物点,游客可自行选择购物。
5、最后一天行程结束后我们只含一趟送,餐厅到酒店(岛内)或餐厅到机场(火车站)或酒店(岛内)到机场(火车站)或客人所在地(岛内)到机场(火车站)四选一
6、鼓浪屿上不允许导游使用扩音器,为了使游客更好的接收到导游的讲解,岛上有提供无线耳麦的有偿租赁服务,非必需品,游客可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租赁无线耳麦,绝不强制!
1、房间可加床,如您是2人以上的奇数出游,我们优先安排加床,如出游人不方便住一间,请出游前预付房差;房型安排标间和大床都有可能,如您对房型有要求,请务必签约前确认房型。
2、请务必提供客人正确完整的出行信息:姓名,手机号码,抵离班次与时间等,保持电话畅通,以方便我社及时与客人联系确认。
3、因鼓浪屿船票为网络订票,需团进团出,且取消不退费,船票进出港时间以实际购到票为准。 及鼓浪屿实行人数限制,轮渡票需提前订票,订票后无法补差价补票。小孩身高如超过1.5米,需提前通知我方买全票轮渡票,如因客人信息传达错误引起无法登船等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轮渡票临时补票无法保证与我社预订的班次一致。
4、以上的所有行程时间只是大概时间,具体按照当天的行程情况由导游安排时间,导游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当天情况可调换行程顺序。
5、入住民宿注意事项:民宿均无电梯,最高一般为6层;民宿以大床房为主,优先安排大床房;民宿早餐均为送早,餐食较为简单;民宿周遭环境良莠不齐;以上几点民宿特点,敬请理解!
6、温馨提示:行程中餐厅、景点及周边购物店商店购物,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场所,请根据个人需求谨慎购买。
意见 反馈 |
1、请提醒全陪或客人认真、如实地填写各地的旅游意见反馈表,我们将以该表作为服务质量标准;若客人对接待服务有意见,请在当时当地提出异议,我社会在第一时间及时作出处理。如当时没有提出,返回后再投诉的,本公司概不负责。 2、本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
重要 提示 |
● 报名时请务必提供个人联系方式,并自行申请好健康码(最好是申请闽政通健康绿码!) ● 此为特惠线路,景点与餐费等如不参加,均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不换; ● 我社接待质量以意见单为准,客人如有投诉须在当地及时提出并认真填写意见反馈单; ● 若在旅客在当地无异议,返程后提出的任何投诉问题,我社概不接受; ● 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 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顺序可调整;规定的游玩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 如因政策因素、遇台风、暴雪等天气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行程不能正常游览的我社只负责退门票差价。 |
(附件一)旅游行程内容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电话: ;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但经甲方主动要求,为丰富甲方的旅游活动,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购物和自费活动。为约束购物和自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6店选5店)
时间 |
购物点名称 |
地点 |
购物点的产品特色介绍 |
备注 |
行程期间 |
乳胶体验馆 |
福建 |
各类乳胶产品 |
约120分钟 |
行程期间 |
丝绸体验馆 |
福建 |
经营各种丝绸制品 |
约120分钟 |
行程期间 |
珠宝交流中心 |
福建 |
经营各种珠宝工艺品 |
约120分钟 |
行程期间 |
金门菜刀 |
福建 |
经营各种厨具 |
约120分钟 |
行程期间 |
平卖翡翠、黄龙玉商场 |
福建 |
经营各式高档翡翠珠宝 |
约120分钟 |
行程期间 |
保健品 |
福建 |
保健品 |
约120分钟 |
1、乙方郑重承诺所安排购物点不含假冒伪劣产品,但购物点的商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甲方谨慎选择。
2、甲方在上述购物点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发票及购物凭证,保管好原包装,回程后一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凭发票及原包装由乙方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茶叶、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3、行程中如游客有安排购物的需求,经与乙方导游(领队)协商并签订此补充协议,我公司方可安排。如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协商安排购物,未签订此补充协议的,视为游客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之间的个人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相关规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基于甲方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对此无异议。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景点游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乙方提供前往景点游览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由于甲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费用或遗漏行程,由甲方自行承担。
上述自费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进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给甲方。
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自费项目的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即视为明确知悉相应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并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增加游览的景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增加游览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的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我同意《购物自费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达成一致,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旅游者签字): 乙方代表(组团社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二)健康证明·免责书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行动不便者及75周岁以上老年人。
本人 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2019年 月 日
至 2019年 月 日止。 (行程),
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
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 务。
五、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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